在部落聯盟及早期時期,親兵以什麼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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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西周時期的中國社會乃是都市國家的時代,受制于生產力的發展水平。
春秋以前的社會還保留了大量氏族社會的殘余,當兵從軍依然是少數貴族的權利,軍事首領的親兵規模也不甚大。到西周時,授土授民,層層分封,形成「萬國」景象。
在這些城市國家中,人口中異族的成分大大增加,舊的氏族血緣關系逐漸解體,城市武裝亦逐漸轉成為親兵的來源。
親兵的產生取決于主人的身份,一般只有擁有土地的貴族才能組織起親兵武裝。
春秋中晚期以降,隨著生產力的進步,城市國家的擴張欲望不斷增強,戰爭烈度空前發展,向著領土國家不斷轉化,形成大大小小的邦國。
這些邦國的軍事首領也在不斷擴大自身親兵的規模,以至于可以和國家正規軍相媲美,這些軍事首領也借此積極參與國內政治。
親兵在這一時期的發展達到第一個高峰。
早期軍事、政治首領的親兵
親兵制度是人類社會發展到階級社會的必然產物,也是戰爭和軍事發展的必然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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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西周即是不同的奴隸主貴族,「通過征服建立起不平等的部落聯盟和以此不平等部落聯盟為基礎建立起來的早期國家」。
雖然由于時間久遠和文字材料的稀缺,我們可能永遠沒有辦法復原遠古時期的親兵制度,但地理大發現時代的美洲卻給我們提供了鮮活的遠古人類社會標本,使我們能一窺遠古人類社會的面貌。
早期人類社會中的軍事首領除了統領一般的武裝力量之外,一般都會額外征募或挑選一些年輕人作為自己的私屬,以作為貼身的護衛或者戰斗中的決勝力量,并給與優厚的待遇。
親兵促進了王權的產生,并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國家,「世襲繼承制在凡是最初出現的地方,都是暴力(篡奪)的結果,而不是人民的自由許可」。
即使這些軍事首領成為國家的領袖,親兵也不會消亡,而是轉為宮廷的宿衛或是君主的私屬武裝,在國家軍事體系中占據特殊的地位。
夏、商時期,社會生產力雖然比原始社會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而且日益發展,但生產力水平仍然十分低下,還在使用木、石以及骨制的工具,只有采用集體協作的方式,「千耦其耘」,才能提高產量,有所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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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制度上仍保留原始氏族公社的井田制,社會仍由氏族部落構成,但土地的所有權,已不再是公社集體所有,而轉變為奴隸制王朝的奴隸主貴族所有。
社會剩余勞動產品還非常有限,不能養活過多的脫產軍人。
只有少數奴隸主和貴族及其本族的部分成員可以組成專業的軍隊,組建親兵衛隊。
一旦發生戰爭,便臨時征召平民參戰,這些親兵衛隊自然而然就成為軍隊的骨干和核心,戰斗的主力仍是氏族成員。
一些地方方國、封國以及畿內王族和一些強大的宗族也都有本族成員組成的,隸屬于首領的常備親軍。
他們基本上仍以本族貴族為核心,以本族成員為主體,受制于生產力水平,這些親軍規模都不甚大,一支不過幾十至幾百人。有的還會成為中央軍隊的補充力量。
夏、商以及西周春秋早期的戰爭,大多是為了掠奪奴隸、財物,擴大統治地區和鎮壓奴隸的反抗,有著鮮明的階級性。所以,在這一時期,奴隸一般是沒有資格當兵的。
商周以后,階級日漸分化。西周實行國野制,「國人」一般居于城邑之內,是與奴隸主貴族有一定血緣關系的自由民,需要「執干戈以衛社稷」,作為「公侯干城」「公侯腹心」,成為奴隸主貴族親軍的主要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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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野人」居于郊外,實質上是農業奴隸,不能參加軍隊。這一制度還保留了大量氏族民主制的遺存。
首領、親兵、自由民多來自同一氏族,彼此之間地位相對平等,許多大事都要由國人組成的氏族成員大會決定,親兵很難鎮壓內部的反抗。
歐洲的古希臘、羅馬、日耳曼人,美洲的易洛魁族都有這種制度。國人在西周有著較強的社會勢力,即使周王有時也不能相抗。周厲王時,國人譏諷厲王殘暴。結果,「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
以親兵鎮壓國人,最終引起了國人暴動,驅逐了周王。
總的來看,夏、商時期的軍隊,特別是奴隸主親兵多以血緣為紐帶組成,呈現出明顯的「族軍」特征,仍是氏族武裝的孑遺。
「西周春秋時期是由部落到國家的轉化時期」。隨著鐵器、牛耕的產生與推廣,產品結余劇烈地增加,私有制發展起來,氏族部落組織進一步解體,除貴族外的血緣關系大多已經松弛。社會也在劇烈的變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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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斗爭越來越激烈,戰爭頻率、規模和烈度不斷增大,僅依靠少量的奴隸主貴族及其同族組成的親兵隊已經不能支持戰爭的發展。
親兵的兵員成分復雜起來,一些奴隸或農奴性質的依附人口——私徒屬被大量編入親兵,親兵的「族軍」色彩日漸褪去,「家軍」特征日漸明顯。
又因為這些私徒屬多附著于土地并被一起被授予某位封臣,「血緣關系逐漸為地緣關系所代替,族兵也逐漸為‘地兵’所代替」。
親兵也體現出了濃厚的「地兵」色彩。這種私屬部隊主要擔負保衛公室及卿大夫采邑的任務。
這些私徒屬親兵戰斗力強大且對主人十分忠誠,私徒屬要對主人盡忠,講求至死不貳的君臣大義,甚至要為主人獻出生命,這是必須遵守的社會準則。
還有一種「策名委質」的形式:「委質為臣,無有二心。委質而策死,古之法也。君有烈名,臣無叛質」。
發生戰爭時,國君命令地方部隊隨同國家部隊一同出征作戰,而私屬部隊,則成為出征國君及卿大夫的衛隊。
衛隊成員,一般為精選的勇士,人數雖然不多,但卻是各國軍隊中戰斗力最強的精銳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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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563年,鄭國子產在平叛時,麾下親兵「成列而后出,兵車十七乘」,反映出這一時期一些貴族的親兵已經有很好的軍事訓練,并且裝備了一定數量的戰車,說明這些私徒屬成為了職業軍人。
春秋中晚期,隨著貴族們占有更多的田地,以及各國「作丘甲」、「作州兵」等變法運動的展開,貴族們的力量不斷膨脹,親兵的規模也在不斷擴大,甚至可以與國家常備軍相抗衡。
親兵的發展由此進入第一個高峰。
曾作為春秋五霸之一的晉國先后被十余家卿大夫控制政局,以至「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軍」,晉國最后又被韓、趙、魏三家所瓜分。
吳國的王孫彌庸,有「屬徒五千」,在吳越之戰中主動迎擊越師。魯國季氏親兵的規模也十分龐大,有「季氏之甲七千」,在與齊國的戰爭中甚至單獨作為一軍與齊軍交戰并擊敗齊軍。
周王親兵
周王作為天下共主,其親兵兼具禮儀性和軍事性。為團結貴族,多取其庶子以供驅馳,「王之庶子職掌國子之倅,國有大事則帥國子而致于大子,唯所用之者」。
此外,周王宿衛「周廬千列,設戟百重,入守虎關,出陪豹尾」,宮廷保衛較為嚴密,形成了三層結構。
首先,負責維持宮廷秩序和進行日常管理的是由貴族充任的「宮正」「宮伯」。
其次,武裝保衛周王及王宮的親兵主要是「虎賁」,約有八百到三千人,職責為守衛宮禁、在周王出征時承擔護衛,擔任軍使等職責。還有由下級貴族充任的「旅賁」,主要是「夾王車而趨,左八人,右八人,車止則持輪」。
負責護衛周王車駕和儀仗。
最后,「司隸」所掌握的一些奴隸負責宮廷外圍的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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